同学的两篇忆旧散文——此情可待成追忆、大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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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5-02 10:19 阅读(?)评论(0)
  昨晚,老同学郭红梅在群里贴了两篇忆旧散文,有些话,说出了我们的共同感受,尤其是我们各自卷入了生活的滚滚洪流,没有回头路。再见时,已不是少年。是啊,不再年少,有很多感触,感谢在青春年少的时候我们曾经互相陪伴过。
            
            此情可待成追忆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郭红梅

小时候,我家住在一排平房的尽头。院子不大,种了一颗苹果树和几株月季。那棵苹果树年年开花结果,苹果都酸不可食,比不上路那边的苹果园,一到春天蜜蜂蝴蝶团团飞舞,到了秋天硕果累累。

屋子紧邻着一条路旁的杨树林。天刚一转暖,树林里便长出野苜蓿,绿油油地一大片铺开去。那里便是我的乐园了。

姥爷虽然当了多年兵,却是个种地的好手。树林边不大的一块地,被严格规划出来,轮流种下各种蔬菜。初春雪刚化去,姥爷就在地里洒下了白菜籽,几个星期后白菜苗就从土里钻出来,嫩绿嫩绿的,在风中摇曳着叶子。从此孤单的白水面条就有了小白菜的陪伴,终于可以摆脱一冬腌菜的纠缠了。

小白菜没有几天,就被全家人旺盛的胃口消化殆尽,这时韭菜开始冒出头,在众人渴望的目光中疯长着。韭菜割了一茬又一茬,我也盼望着盼望着,等待韭菜老去。韭菜老了,地里其他的蔬菜也接上了顿,姥爷便不去割韭菜。这时候的韭菜才是我最喜爱的。它长出韭苔来,韭苔上面顶着个花苞苞。那是我童年最美的饰物。

女孩子总是爱美的,会从大自然中找到各种东西来打扮自己。春天的柳条可以编成柳环,戴在头上,想象自己是公主;把秋天金色红色紫色的杨树叶穿在一条柔软的树枝上,编成一条大围巾,挂在脖子上,以为自己就是森林女王。韭苔是最漂亮的饰品。把韭苔轻轻撕成一段一段的,小心不要把最底下的那层皮断开,就做成了一条链子。戴在脖子上,就是项链;绕在手腕上,就是手镯;挂在耳朵上,就是耳环了。我常常挂了丁零当啷的串串饰品,在菜园里游走,唱唱跳跳,还跑到渠水边去照镜子。要回家了,就恋恋不舍地把韭苔首饰放进水中,让她们漂走,然后我,安静地回家。

我整天徘徊在菜园里,那儿是我的乐园,那儿也是我的舞台。

我从来不知道自己有多喜欢音乐,只不过是上音乐课时唱歌的声音比别人大而已。三年级的一次考试,让音乐从此改变了我的世界。那是学校组建学生乐队的一次考试,每个学生唱一首歌,然后模仿老师唱一段乐谱。我懵懵懂懂地考上了。从那时起,每天放学后就去学校的仓库练琴。偌大的仓库里堆满了玉米,混合着各种乐器的叮当呜哇的响声,是如此奇妙的一个空间。想起来那段日子,我总是能闻到闷潮的玉米味道。

组建乐队的王宗泽老师,个头矮矮的,眼睛大大的。平日里总是背着重重的手风琴,歪着肩膀穿过校园,去各个教室上音乐课。每当手风琴一响起,王老师的笑容就荡漾开去,眼睛里有了神采和光芒。那时我猜想,这么有才华的王老师,一定是从大地方来的。我们学校有很多被平反了的右派知识分子,以超高的教学水平在我们学校任教,上他们的课,学到的不是知识,而是求知的热情。王老师便是这样的人。乐队有几十个孩子,分为弦乐,管乐,键盘和弹拨乐。除了二胡由高中部的辛老师教,其余乐器都是王老师一个人教。所有的孩子都是零基础,需要从识谱、基本音阶和练习曲教起。现在想来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一项工作,王老师却做到了,他对音乐的热情也传递到了乐队之中。

我开始痴迷音乐。在学校练琴完毕,背着柳琴回家,还要接着练。姥姥很不喜欢我在家里练琴,说琴声像“杀鸡杀鸭”一样。我便到菜园里去练,有时坐在韭菜地陇上弹,有时坐在井台上弹,有时弹给茄子辣椒听。过路的行人有时会停下来,透过杨树的枝叶看着我,我以为他们很喜欢,就弹得更起劲了。好在蔬菜们不会发言,一直忍耐着我的嘈嘈切切,从春到夏,从秋到冬。

很快,我们便可以合奏乐曲了,很快,我们开始接到各种邀请去演出了。我的苦练也有了收获。我的柳琴独奏《天山之春》成了乐队的保留独奏曲目,每场演出在第一个节目大合唱《我们是共产主义接班人》后,就是柳琴独奏。现在想来,每次都让我独自上场,并非是我的独奏水平有多高,而是我从来不怯场,不会在演出中间出现各种事故。王老师不知道,我的不怯场,也是有来头的。我每天都在菜园里演出,脚下密密麻麻的蔬菜,路上来来往往的行人,早就配合我进行了无数次的排练,令我养成了无视周围、气定神闲的功夫。

只有一次演出,出现了意外。那是在奎屯的一次演出,我正在独奏,由于扫弦用力过猛,琴码突然倒了,所有的琴弦都趴在了琴板上。台下鸦雀无声。我一想,这样下台多丢人,就扶起来琴码,依次调好琴弦,继续演奏下去。等我演奏完下了场,小号手周登峰说:“天哪,我们都担心死了,以为你会在台上吓哭!”王老师笑着使劲拍我的肩膀。我那时年龄小,真的把下面乌压压的观众当做蔬菜们,自然也就无所畏惧了。

乐队演出让我第一次有机会走出123团,去更远的地方。我坐在车里,就像一只刚出壳的小鸡,好奇地打量着这个世界。那条路总是很颠簸,很漫长,让人感觉似乎要去到好远好远的地方,天的尽头一般。

我们经常去奎屯演出,住在招待所。大大小小几十个孩子,王老师忙得不可开交,不仅要安排演出细节,还要照顾孩子们的生活。我的记忆中,无论多忙,出了多大的乱子,王老师一直是不慌不忙,一直是笑嘻嘻的,从没有见他发过火。这令我回想起童年,记忆中总是有他微笑的脸,总是有他拉小提琴时专注的眼睛,总是有他背着我们趟过奎屯河去车排子乡演出的身影。现在想来,王老师自己没有孩子,却有着对音乐的热爱,所以把我们当成自己的孩子疼,把这份热爱融入到了我们的成长中。

王老师带来的音乐是动人的。我们排练《金蛇狂舞》这首乐曲,他手舞足蹈地讲解乐曲的结构和表现力,让我们演奏的时候要感到自己的跳跃。为了让我好好理解天山之春的内涵,他给我哼着维吾尔族的民间小调,指着遥远的天山,给我讲那里春天的景象,让我在演奏时心里要有天山雪水流淌的声音。我望着天山,向往着那个世界上最美丽最干净的地方。

多年以后,偶然我听到《天山之春》这首乐曲,忍不住,热泪盈眶… …

此情可待成追忆,只是当时已惘然。


大中


郭红梅


2009年那个夏天,大中与我相聚在青岛。距离上一次见面,已经过去了整整17年。人生中能有几个17年呢?我们却17年没有再见过。

大中仍然是那张饱经风霜的脸。一成不变的皱纹和白发,这在中学就见惯了,倒也不觉得突兀和感慨,反而觉得长在他的脸上是那么和谐。倒是我,肯定不是以前那个姑娘模样了,已经是两个孩子的妈妈。我女儿问大中,你是谁,他说,我是你大舅。这句话让小丫头迷糊了半天,嘀咕说北京的大舅怎么长变样了。

我们坐在海边喝啤酒,吹着海风,看着他的儿子和我的女儿坐在一个秋千椅上,恍然像我们小时候,却又分明不是。大家的生活都已经变了样,感叹再也回不去的时光。不变的是,是彼此之间的那份信任。

从小我就很信任大中。这个小,其实不小,已经是上初中了。更小的时候,大中对我来说只是哥哥嘴里的传说。哥哥们会嬉笑着说大中今天又挨他爸揍了,大中今天又犯事儿了等等,让我觉得大中就是个闹闹,尽闹笑话。有趣的是,这个闹闹离开新疆回安徽几年,再回到123团的时候,竟然出现在我们初中班的教室里,那么高大的个头,那么自信的举止,那么响亮的嗓音,一下子就让我们这些小萝卜头相形见绌了。从此也让我断绝了竞选班长的念头。

大中家最好玩,因为他有一对特别开明的父母。他的父母什么时候见了我们这些同学,都是喜笑颜开的。这让我们很放松。不像我父母,总是用审视的目光逡巡在来我家玩的同学身上,让人倍感压力。父母决定了家庭的温度。大中家是温暖的,所以同学们都爱去玩。一玩就是一天,还在他家一起做饭吃,热热闹闹的像一家人。大中家的书柜,简直就是我的图书馆,靠在窗户边,沐浴在阳光下,抱着本书看啊看,想看多久看多久,饿了还管饭,真是部级待遇。

到了高中,我们还是一个班的同学。大中仍然是班长,真是没办法。那时家住学校附近的同学,要轮流值日,一大早去学校生炉子。我和大中经常排在一组。新疆的早晨是寒冷漆黑的,只有地上厚厚的雪才有一些光亮。大中会早早地等在路口,和我一起走。一路上寂静无声,只有脚踩在雪地上咯吱咯吱的声音。因为有了伴,那条路过太平间的漆黑长路,也不觉得孤单害怕了。远远望见有些教室里已经飘出烟来,空气里弥漫着好闻的烟火味,觉得心里充满了希望。

高二那年,还是在那条上学的路上,大中说,他要去郑州上大学了。我心里很失落,同时又替他高兴,终于可以摆脱高考重负了。果然之后他再回来,就有指点江山,激扬文字的气度,相比之下,我们仍然是被学习压力折磨得变形的小孩。似乎这种差距,一直有。从学生时代一直到工作时光,他一直比我们显得成熟许多。这是多么地不公平。

我们各自卷入了生活的滚滚洪流,没有回头路。再见时,已不是少年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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